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是中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國的發鈔行之一。1987年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銀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掛牌上市。2023 年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目前位列《銀行家》(The Banker)雜誌全球1000家大銀行一級資本排名第9位。


交通銀行法蘭克福分行(下稱“分行”)成立於 2007年,是交通銀行在歐洲設立的第一家經營機構,是交通銀行全球外匯資金運營分中心、歐元清算中心、貿易結算及融資業務平臺和業務創新基地,致力為中德兩國經貿發展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分行依照德國《銀行法》設立,接受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聯邦銀行、德國銀行存款保險協會等機構監管,主要監管法律法規包含《銀行法》《反洗錢法》《支付服務監管法》。分行業務範圍涵蓋存款、匯款、貸款、貿易及非貿易 結算、資金、擔保顧問、財富管理等。
法蘭克福分行成立後,主動融入德國社會,快速發展業務,高比例雇用本地僱員,凈利潤以及資産規模一直位於在德中國銀行前列,為中德兩國的經貿往來和文化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分行內設市場部、資金部、會計部、授信與風險部、業務處理中心、IT部、綜合部等7個部門,現有中、德員工約 40 名。
法蘭克福分行債券投資等相關工作由分行資金部負責,與投資相關的風險由分行授信與風險部、業務處理中心在交通銀行總行風險管理框架下聯合進行管理。分行設有合規團隊,負責監督並確保分行經營符合中國及德國當地法律法規要求。分行已經取得總行授權允許通過直接投資模式(CIBM Direct)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
交通銀行法蘭克福分行投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資金來源合法合規,知悉並自願承擔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