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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通銀行客戶:
根據《票交所關於規範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應答的通知》(票交所發〔2022〕2號)要求,自2022年3月21日起,上海票據交易所將進一步規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電子商業承兌匯票(不包括供應鏈票據,下同)提示付款應答規則,具體如下:
一、票據到期日在2022年3月21日及之後的電子商業承兌匯票處理規則
1.持票人在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內或超過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承兌人在收到提示付款請求的次日起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仍未應答,承兌人接入機構也未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代為應答的,則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在該日日終時將票據狀態“提示付款待簽收”和“逾期提示付款待簽收”變更為拒付狀態。
2.持票人在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承兌人在票據到期日的次日起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仍未應答,承兌人接入機構也未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代為應答的,則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在該日日終時將票據狀態“提示付款待簽收”變更為拒付狀態。
二、票據到期日在2022年3月21日之前的電子商業承兌匯票處理規則
承兌人及承兌人接入機構應當在收到持票人發起的提示付款請求後,根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條相關規定作出應答,系統不自動變更票據狀態。
三、承兌人在票據到期後收到提示付款請求未在規定期限內應答的,將納入承兌人的支付信用資訊統計。
如有疑問,敬請垂詢交通銀行各營業網點或登錄交通銀行網站www.bankcomm.com,也可致電交通銀行全國統一客戶熱線95559。
特此通告
交通銀行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