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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分支機構
境外分支機構
旗下子公司
交通銀行離岸金融業務中心對進口信用證項下已經承兌的匯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使貴公司(出口商)得以提前取得貨款。 |
減少資金風險。出口商借助買斷將國際貿易中的商業風險、國家風險等全部轉嫁給離岸中心;
改善資金流通。買斷可獲得100%的合同價款融資,並且不佔用自身授信額度;
改善財務報表。出口商將遠期應收賬款變成現金銷售收入,改善資産負債表,獲得更高的信用評級;
鎖定成本,規避風險。即期結匯,錢款落袋為安,規避匯率風險。
1.已在交行開立離岸賬戶原則上滿六個月以上。
2.貿易背景真實,有合理的結算量發生,且最近收付匯記錄正常。
1.出口商收到進口商委託開證行開出的信用證,並按信用證要求交單;
2.收到開證行的承兌電;
3.與離岸中心簽訂福費廷合同,提交福費廷申請;
4.離岸中心對客戶的福費廷申請進行審批;
5.審批之後,扣除福費廷利息後將款項入客戶賬;
6.承兌到期日,收到開證行付款後進行福費廷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