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始終致力於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構,嚴格遵守法律、監管法規以及上市地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不斷提高資訊透明度,以充分保障廣大股東的權益。本行股東會、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的權利和責任明晰,各方獨立運作、有效制衡。
l 股東會
股東會是本行的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負責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董事的薪酬,審議批准董事會工作報告、提名案、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章程修訂案、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方案、債券發行方案等事項。
l 董事會
董事會是本行的決策機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章程修訂案、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方案、債券發行方案,以及其他章程規定的許可權。
本行董事會現由15名董事組成。
l 高級管理層
高級管理層是本行的執行機構,對董事會負責。本行高級管理層由行長、副行長、首席財務官、首席風險官、首席資訊官、首席合規官、業務總監以及董事會確定的其他管理人員組成。本行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行長負責制,行長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行章程及董事會授權,組織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具體職權包括主持日常經營管理,組織實施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擬定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擬定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擬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等。
本行高級管理層現由11名成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