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是指交通銀行作為基金託管人,對受託基金資産進行安全保管,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辦理基金的資産估值、資金清算和交易結算,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並提供資訊披露等服務的一項託管業務。 |
1、業務起步早。1998年7月獲得基金託管資格,成為國內首批具備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
2、創新能力強。從封閉式基金託管起步,致力於業務的創新和發展,託管了國內第一隻開放式基金、第一隻純債券基金、第一隻傘型基金、首批貨幣市場基金之一、首家跟蹤上證50指數的基金、第一隻生命週期基金等,取得多個業內第一。
1、業務聯繫。有託管需求的客戶請與交通銀行總行資産託管業務中心或交通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接洽。
2、協議簽訂。雙方簽署基金合同及託管協議。
3、託管運作。交通銀行依據基金合同及託管協議約定開立賬戶並上線運營。
交通銀行資産託管部基金創新業務部
聯繫人:吳超 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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